一、高中儿子家中威胁杀死母亲,母亲报警
年3月19日21时许,周某报警称其儿子蒋某某(男,年X月XX日出生,高中复读生)在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的家中,与其母亲周某发生争吵,后因情绪失控殴打周某并扬言要杀了周某,周某因害怕而选择报警。
二、出警民警到家处警,被蒋某某用拳打脸
淮北市××局相山分局三堤口派出所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前往淮北市相山区处置警情,出警人员在淮北市相山区侧的金鑫全羊馆门口对报警人周某进行询问、了解情况时,周某的儿子蒋某某突然冲出用拳头连续两次击打出警民警仲某面部,造成出警民警仲某面部当场肿胀。
三、公诉机关认为蒋某某已构成袭警罪
公诉机关认为,蒋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提请依法判处。根据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四、被告人蒋某某对指控的辩护意见
蒋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为:对指控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蒋某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犯罪时虽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其患有恶劣心境影响其判断能力,且其系在校高三复读学生。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五、法院判决蒋某某的袭警罪名成立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蒋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蒋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判决蒋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六、斌斌析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蒋某某用拳头连续两次击打出警民警仲某面部,依照上述规定,其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本案中,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依照前述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可以选择较轻的处罚。加之蒋某某为高中生等酌定情节,本案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不过从本案的证词来看,蒋某某曾患有中度抑郁、重度焦虑症状、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等,这样的孩子如何管教和教育,真是值得深思。大家可以看看这些证据,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可以在评论区讨论。特别是国家制度层面,如何帮助治愈这样的人?如何防止这样的人以后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一)蒋某某病例证明:年10月14日,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就诊,测评结果报告为被试者目前有中度抑郁、重度焦虑症状。年9月7日至21日,因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在淮北市××医院住院。年1月10日至29日,因抑郁症在淮北市××医院住院。年9月10日至28日,因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在淮北市××医院住院。年10月11日,因精神分裂症在淮北市精神(心理)卫生中心就诊。医院司法鉴定所年4月21日出具的徐东方司鉴所[]精鉴定1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被鉴定人蒋某某患有恶劣心境,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二)蒋某某供述(保持原义下有改动)。年3月19日晚上,蒋某某的躁狂症犯了,拉着妈妈诉苦,情绪非常激动,还摔了一个杯子,妈妈说这个事情都怪他,蒋某某冲妈妈喊“劝人大肚天打雷劈”,接着蒋某某用拳头朝他妈妈肚子上打了一拳,蒋某某喊的声音比较大,嗓子都喊哑了,蒋某某又喊“如果邻居报警要抓蒋某某,他们就找死”,蒋某某妈妈在客厅一直跟着拉蒋某某,蒋某某甩开妈妈朝卧室走了。
蒋某某妈妈怕蒋某某出事就跑出去了,蒋某某就自己坐到饭桌上吃饭等妈妈回来,等了一二十分钟还没有回来,蒋某某就下楼去找,蒋某某情绪已经平复很多了。下楼时大概晚上21时多,蒋某某走出小区一看,金鑫全羊馆门口妈妈正在和两个警察说话,蒋某某才知道妈妈报警了,蒋某某就特别生气。
蒋某某感觉妈妈报警是想抓他,蒋某某为了和他妈赌气,就冲上去给了和妈妈说话的警察一拳,那个警察反击打了蒋某某一拳,另一个警察从后面要制止他、准备别倒蒋某某,蒋某某用力把那位警察甩开了。蒋某某站起身准备接着打警察,那个被蒋某某打的警察就掏出警棍说“你的行为已构成....,立即停止你的违法行为”之类的话,蒋某某上去夺他的警棍,接着不知道哪个警察喷了蒋某某一下,蒋某某的眼就看不见了,蒋某某就靠墙坐在了地上,后来警察就给蒋某某带回三堤口派出所,之后警察带蒋某某清洗了几次,蒋某某眼睛才看见东西。
蒋某某觉得没有做错什么事情,母亲就报警来抓他,蒋某某就非常委屈、非常愤怒,成全妈妈报警抓他的想法。蒋某某袭警是因为蒋某某认为警察要抓他,蒋某某用左拳打了警察的右脸,蒋某某的左手肿了。被打的那个警察个子矮,年龄不小了,瘦,戴着口罩。蒋某某当时就打了一拳,还抢了一下他的警棍。蒋某某有点精神疾病,当时有点暴躁,控制不住自己,所以才用拳头打警察。当时民警穿着警察制服。蒋某某认罪认罚。
(三)蒋某某母亲陈述。年3月19日晚上八点左右,因其儿子对其进行殴打,并说想拿刀杀了其,其就出门报警了,在小区前面的金鑫全羊馆门口,出警民警向其登记信息,其儿子到达羊肉馆门口,并质问其“你居然报警”,警察说“我们来只是询问情况,你情绪不要那么激动”,后其儿子突然出手打了出警民警一拳,该民警被其儿子打倒在地,之后有个高个警察把其儿子手背到后面去了,另外一个警察用一个东西喷了其儿子面部,其儿子说看不见了,其因心疼,在旁边喊“警察打人了”,并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后又来了三个增援民警,将其和儿子强制带到三堤口派出所。在派出所的时候,其儿子和其说“我知道袭警了,我担当,你不要害怕”。其儿子曾因精神疾病休学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