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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没学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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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没学上


    本报9月23日讯(李丽钧)在今天下午举行的省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就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情况作了通报。


    刘教民介绍说,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克服“四风”问题十件实事的要求,省教育厅迅速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公办学校“门槛高”、“收费高”,与当地学生不平等的问题进行治理,确保“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没学上”。


    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省教育厅制发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专门文件,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作出部署。一是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通过积极扩大公办教育资源,落实好“以流入地*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流入地*府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因城市拆迁、学校撤并等原因导致随迁子女失学。二是方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根据当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际居住情况,划定义务教育服务学区或定点接收学校,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三是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到位。流入地*府要承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并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四是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一律免收学杂费,不得加收借读费,做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要将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纳入资助范围,确保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五是对已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进行帮扶。对以接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在经费、师资、管理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六是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利用秋季开学时机,对属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了解掌握本地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督查结果作为今年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存在违规乱收费行为的学校,要主动清退违规收费,未主动清退的,要坚决对学校负责人予以处分。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城市(含县镇)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总人数已达44.64万人,其中小学阶段为32万人,初中阶段为12.6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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