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的小伙伴,
注意啦!
这份通告,
请查看!
关于恢复我市出租汽车运营的通告
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分类名单,我市全域已划为疫情低风险地区。按照安徽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企业复工和市民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自年3月6日0时起恢复我市出租汽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不包括顺风车)正常运营。为有效防止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传播,市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出租车疫情期间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出租车运营相关要求如下:一、出租车企业(含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租车驾驶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坚持每天参加3次车辆消*工作,车辆运行过程中保持通风;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必须戴口罩,对车门把手、窗按钮等反复使用部位进行“一运次一消*”,严禁营运途中拼客。二、出租车企业设立定点消*站,做好出租车消*、驾驶员测量体温和相关登记工作。三、所有运营车辆必须在车内显著位置张贴乘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