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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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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淮北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开展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调研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关于年度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教育收费行为规范、透明,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准备开展全市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年4月30日—5月中旬,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对所属学校检查、市直属各学校对本校收费情况进行自查;5月中下旬,市教育局牵头组织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对县区及市直属学校收费情况进行调研。二、重点内容(一)县、区教育局收费整体工作情况。县、区有关部门是否对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是否进行了监督检查;是否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收费文件;接待教育收费举报及处理情况。(二)学生应缴费用情况。学校是否按文件规定向学生收取应缴费用;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的现象。(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是否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办理了自愿手续;是否利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获取经济利益;是否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是否将讲义资料、报刊杂志、试卷、取暖、降温、饮水、保险等项目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内容,学校教职员工是否参与组织收取这些费用;是否有教师委托家长委员会参与收取费用的情况;学校定制校服的情况。(四)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征订和管理情况。是否擅自增加教材目录并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是否坚持教辅资料“一教一辅”原则,是否把上级规定目录外的书籍资料列入教辅推荐选用范围;是否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办理订购手续,做好无偿代购服务等情况;学校和教师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校外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五)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学校是否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学校代购的教辅材料的目录和收费标准,在学校醒目位置通过永久规范公示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各界的查询和监督。(六)收费票据开具情况。学校是否凡收费(包括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都开具了票据;开具的票据是否规范。(七)收费项目报批情况。学校是否对应报批或报备的收费项目向有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八)国家和省、市教育惠民*策落实情况。各县区、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惠民*策的落实机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幼儿园、高中困难学生资助和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等在内的各项教育惠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等情况。(九)其他教育收费情况。三、采取方式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走访学生及家长的方式进行调研,具体调研学校由调研小组选定。四、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牵头,淮北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抽调若干人员组成。五、工作要求1、各县区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工作管理,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严禁发生乱收费行为。2、县区教育局针对所属学校要开展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纠正,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决整改并落实到位,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各学校须于5月17日之前将自查情况由领导签字盖章上报至市教育局计财科。联系;邮箱:HBSJYJJ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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