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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全方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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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兜底信息“全掌握”

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掌握未脱贫人口、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中尚未纳入社会救助的人员信息,组织基层民*部门开展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情况、落实*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名贫困人口、名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02困难群众“全救助”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对困境儿童、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农村留守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加强关爱帮扶。截至目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资金1.43亿元;保障特困人员人,发放供养资金万元;保障孤儿人,发放保障金.47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万元;为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5万元,为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63万元。

03救助程序“全优化”

推进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濉溪县、相山区率先试行由镇(街道)负责城乡低保事项审核确认工作,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按照急难类型委托镇(街道)审批。今年以来,临时救助人,发放救助资金万元。

04救助渠道“全畅通”

建立淮北智慧救助服务平台,实行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审核审批,规范和减少困难群众申请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方便群众申请,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困难群众救助网络,在全市个村(社区)设立民*专干和社会救助监督员,及时发现并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在全市33个镇(办)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一门受理”窗口,畅通“救急难”报告渠道等,为困难群众打造“绿色通道”。

05救助情况“全监管”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印发《年淮北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开展“两项目两资金”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督查。落实低保人员按月公示制度,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在线查询比对,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核对户人,预警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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