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门诊怎么报销?
答:根据文件关于印发《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医保〔〕12号)文件规定,在参保县(市辖区)域内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协议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累计收取起付线20元,单次报销起付线20元,单次报销封顶不超过3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不超过5次。
二、怎么办理联网结算?
答:我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三种方式,在“皖事通”APP、登录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按照提示自助办理备案。也可在工作日拨打三区咨询电话或带着社会保障卡到三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