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不断转变少年(家事)审判理念,探索审判机制创新,延伸审判工作职能,构建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烈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系在原有烈山人民法庭基础上加挂的牌子,自年2月启用以来,共受理少年(家事)纠纷案件件,已结案件,结案率98.2%,调撤率81.5%,服判息诉率97.8%,无一例信访案件;年均办理诉前调解纠纷余件,平均每日接待当事人20余人次,促进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视察时对相关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强化多方联动,合力化解矛盾。坚持“请进来”,与区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公安、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十余项制度方案,健全完善“一条龙”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促进烈山法院群众满意度排名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设立全区少年(家事)多元化解中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站、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反家暴临时庇护所、驻少年(家事)法庭警务室,打造展厅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更好的服务于少年审判需要。
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专业审判。通过专业化改革建设,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不断充实审判力量,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根据少年(家事)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抽调数名政策法律意识强、审判经验丰富、适合少年(家事)工作的审判人员专职审理相关案件,保证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性。选任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人民陪审员18名,参与审理少年(家事)案件,促进少年(家事)审判专业化。探索实践圆桌审判模式,在儿童活动室和亲情观察室之间设置单面镜,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作用,加强类案检索,认真总结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经验,努力提升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将司法便民与审判质效有机统一,持续推进高效均衡结案,实现执法办案和为民成效双提升、双促进,教育整顿期间被中央教育整顿安徽督导组副组长李光辉、省教育整顿驻淮指导组副组长张业锁、市委组织部部长单强等领导充分肯定。在处理涉少年(家事)案件纠纷过程中,坚持诚心、爱心、耐心、细心,创新“五步工作法”,在愉快、温馨、关怀的氛围中弥合亲情、解决纠纷、挽救保护。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局的联络,设立法律援助站,第一时间安排援助律师介入相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开展社会调查。
落实普法宣传,构建保护格局。坚持“走出去”,由女法官组建“法官妈妈”志愿者服务队,坚持16年常态化开展爱心传递、物资捐赠、法治教育等公益互助活动,“法官妈妈”品牌活动五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设立“法官妈妈”工作室,在涉未成年案件审判中给予亲情关怀、指导帮助和司法救助等,尽最大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传递给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与检察院、学校共建少年模拟法庭,设立未成年人帮教谈话室,共建法治校园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教育宣传,打造展厅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走进街道社区、田间地头等开展普法活动,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维权网络。
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为民初心。筑牢便民利民根基,统筹抓好执法办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巡回审判等“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当事人所属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家事矛盾化解工作,成功调解余件家庭成员重归于好。邀请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人员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教育挽救20余位有不良习惯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归家庭并安心学习。与民政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为3位极度贫困少年儿童办理了社会救助资金,解决了他们在成年之前的生活与学习资金来源。在辖区所有村居、社区群众服务中心安排摆放少年(家事)法庭九项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