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烈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机关党委)主任(书记)杨红梅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也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奖者。
人物档案
杨红梅同志现任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机关党委)主任(书记)。该同志参加工作30年,党龄22年,从事政工党务工作12年;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撰写的党建论文获全省三等奖,年度考核七次被评为优秀等次;分管的政治、党建、宣传、调研等工作多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人物风采
理念端正,树立坚定理想信念
杨红梅同志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思想定力、政治定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把不断学习作为保持先进性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在学习中实现自我转型升级,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用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加强对法学理论、审判实务的学习,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牢记使命、维护公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把党性锻炼作为保持先进性的必修主课,认真对待每一次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向组织交心、汇报个人情况,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热爱事业,突出党建工作引领
她紧跟时代脉搏,狠抓党建工作,创新“党建+”融合型工作模式,把党组的领导作用、机关党委及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在法院各个环节,分管工作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第十一届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全省法院“党建先进集体、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坚持党建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焦“一岗双责”,做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引导党员干警不断提高党的自我净化能力。烈山法院机关党委设3个党支部,党员52名。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组织换届程序和规程,从党支部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入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她时刻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政治责任感投入工作。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人民法院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注重加强思想改造,切实净化“三圈”,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理念,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经常与党员干部谈心交流,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导,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党旗飘扬争做先锋榜样
党徽闪亮践行初心使命
让我们以先进为榜样
做对党忠诚的表率
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的表率
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
在推进烈山法院各项工作中
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谱写新篇章
文/石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