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陈寅恪、傅衣凌等前辈学者提倡利用民间史料研究民俗、社会经济史以来,至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始,民间文献逐渐成为重新探研中国历史的主要史料之一。相较于官方制书、正史及文人文集,民间文献更具有民间性、草根性和真实性,对于复原历史上的乡村民众生活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时至今日,随着徽州文书、石仓文书、清水江文书、太行山文书、鄱阳湖文书及赣南契约的相继发掘、整理和出版,民间文献的获得与使用已今非昔比,在前辈学者的指导下,学界涌现出一批利用民间文献探研中国史的优秀青年学者。他们或是利用民间文献对既有问题作进一步的探研,或是对新的问题进行辛勤开拓,或是对如何利用民间文献作出新的思考,丰富了中国史研究的多重面相。
为了更好地推进民间文献研究,让这一领域的相关学者开展深入的交流与对话,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于年6月16日组织举办了一场主题为“民间文献与中国史研究”的青年学者沙龙,邀请在这一领域的青年学者就各自的研究成果及一些理论思考进行了交流。下面即是本次沙龙上诸位与会者的发言摘要,经过整理,分三个方面加以编排发表,以期能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一、民间文献的整理、研究与反思
民间文献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搜集与整理民间文献本身即是一项浩繁的工作。而且民间文献本身又具有经典传世文献所没有的特征,如何对它进行有效的研究,不致出现一些错误的认识,需要进行理论反思。
吴航(淮北师范大学):
南明人物碑传的编辑之始,当首推近代著名史学家朱希祖所辑《南明人碑传集录》,惜其取材颇有限。南明史跨度长达近四十年,其间历史人物数量繁多,相关碑传体裁丰富,主要包括传记、行状、碑铭、墓表、墓志铭,以及祭文、诔文、哀辞、谥议、祠堂记、题跋等,皆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和忠节方面的借鉴意义。即将编辑的《南明人物碑传集》,共计10卷、万字左右,主要取材于有清一代的诗文集、地方总集、谱牒、地方志、诗话、笔记等,以及近代学术大家所撰史传(清末民初的学术期刊)、出土文献中的相关碑传。希望能为研究者提供专门的、更加丰富的新史料,以进一步拓展和加深对南明史乃至明史的研究。
申斌(广东省社科院):
官文书研究主要包括三个学术传统,即档案学与古文书学、文体学、以及政治制度史。其意义可从解读整理史料和政治史研究两个角度展开。首先,正确理解官文书处理流程及文书术语,是读懂史料、正确标点的前提;而对文书行政流程的把握可以帮助梳理文献间史源关系,从而更好地批判性运用史料,对同一文书的不同留存形态加以比勘,可以给文献整理提供新可能。其次,官文书研究有助于从信息传递角度深入探究政府运行的实态,是政治史研究的新路径。明代装叙体官文书详细记录不同处理步骤及其时间,为通过拆解文书结构复原行政流程提供了可能(如他自己的研究),也为对政府行政效率的量化考察提供了新途径(如美国克莱蒙特·麦肯纳学院的助理教授王紫[ChelseaZiWang]的研究)。
吴才茂(凯里学院):
经过学人五十多年的努力,清水江文书虽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因要强调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特别是目前研究所用资料多集中于锦屏与天柱两县,黎平、三穗、剑河、台江等地的大量文书极少利用,又未重视官文书的整理与考辨,导致制度史的基础较为薄弱,诸多以偏概全之结论未得到有效匡正。事实上,明代以来清水江地区的社会发展,基本是在王朝制度的强力推行下而实现的,缺少这一“自上而下”的整体环节,而一味强调“自下而上”的民族特色与地域特色,无疑是清水江文书研究的瓶颈所在。如何突破这种瓶颈,具体而言主要集中在四个层面:一是引入古文书学的研究方法;二是注意“域外”文献的发掘;三是从周边看“清水江”,亦即全面的比较视角;四是深挖“文化特质”,超越“苗侗属性”。这当中,古文书学的方法最为基础与重要,举例言之,以之辨读清水江文书目前发现最早的成化二年那份合同可知,识读该文书上钤盖的印信,系会同县印,藉此既可知当中地名永安乡系今湖南省会同县团河镇,并非之前论者所指是在贵州省天柱县坌处镇抱塘一带。又显而易见的是,清水江地区的契约书写与文书使用,系由汉移民传播开来,并非当地少数民族固有传统之衍生。因此,以古文书学的研究方法,对民间文书进行精细解读,仍是从事这类研究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既有问题的深化
民间文献含有丰富的地方社会生活信息,它们呈现出王朝制度的地方运作实态、地方社会和民众生活,故而利用民间文献可以对学界既有研究更加深化和细致,并有助于将宏观问题置于丰富的地方社会中加以动态化的复原,从而得出新的认识。如下面五位学者所涉及的地方性与现代化、王朝意识的地方教化、里甲都图以及盐业史的研究即是如此。
杜勇涛(俄克拉荷马州州立大学):
近代民族国家的兴起,在很多情境下意味着地方认同和地方主义的衰落。但是近代中国从帝国向民族国家的转型却并未立即带来对于地方主义和地方认同的抑制。这种现象在民国方志中得到很好的印证。该文利用德国普朗克研究院科学史研究所开发的可检索中国方志库对民国方志进行“量的”和“质的”提问,发现民国方志不仅年均产量高过乾嘉时期,而且在编撰过程、体例门类等方面都体现了对于明清方志的继承。尤为重要的是许多民国方志都自觉地表达了一种地方作为历史叙述主体的意识。这种地方历史主体意识自清代章学诚以来的缓慢发展,及其在民国方志中的勃发,说明帝制时代后期的“地方”在清末和民国剧烈的政治和社会变动中经历的不是断裂,而是延续和增强。
陈时龙(中国社会科学院):
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因为其所宣示的乃是最基础的日常伦理,所以自明成化年间应天巡抚王恕诠释之后,即迅速地向民间渗透,到明嘉靖年间一则与乡约结合,再则与士人的宣讲结合,三则与民间的家法族规相结合。如此积极的向下延展,使其诠释文本不仅仅存在于士人编纂的文集或地方志之中,还存在于大量的民间文献之中,或以碑刻的形式仍存留在各地,或以文书档案的形式流传在民间或收集在博物馆中,而其大宗则在民间的家谱之内。现在所能见到的载有圣谕诠释的碑刻,有弘治十二年扶沟县丞武威的《圣旨碑》、万历十五年的《圣谕图解》碑以及山西高平的乡约碑等;以文书档案形式出现在如清道光二十九年内江知县谢延荣的《注释六谕》。更多的诠释文本则存在于家谱之中,而家谱中的诠释文本不仅会反映不同的地域特色、家族特色,其知识或文本的传播也很值得探讨。
黄忠鑫(暨南大学):
已有图甲研究的基本问题可归纳为五个方面:①内在构成(总户-子户)与赋税关系②赋役改革(均田均役)下的基层组织调整③图甲户籍的社会意义④图甲组织中的差役包揽人员与应对⑤图的区划与空间形态。涉及制度史、社会史和历史地理学等角度。结合自身对徽州文书的研究,可以回应上述五个基本问题。
对私家户名统计的分析,可以发现徽州图甲族姓构成与比例源于里甲;通过诉讼案卷等剖析,梳理出明清之际赋役改革中,徽州图甲组织的变动包括“均图”、“粮户归宗”、“增图”等形式,这些举措针对不同情形。利用较长时段连续的赋役合同,可以看出图甲户籍交易对民间社会的意义,协议化赋役运行机制的诸多方面。将簿册文书中对图甲、保甲、乡约的构成落实到地图上,可以看到基层组织的构成分析,并不能完全用行政区划的要素来看待,更多时候是一种空间组合机制。
李晓龙(中山大学):
结合民间文献和田野调查,通过区域研究,可以重新发掘的盐业史研究的一些命题新解和相关思考。结合自己的盐场区域史研究的体验,加入对民间文献的解读,可以有效地突破以往局限于官方文献的困境。从“盐场制度”“盐场社会”的新讨论视角,是通过对民间族谱、碑刻、契约的解读,可以让我们了解国家典章制度如何在盐场运行,重新理解盐场制度的运作机制,也同时可以让我们把握包含不同人群的盐场社会的整体面貌。近年研究主要通过重新认识“灶户”这一户籍在盐场的意义,并将盐场视为一个“社会”进行考察,避免以往“就盐论盐”的局限性,呈现更丰满的盐场地方结构。
另一个问题是如何结合民间契约重新理解明清盐业运销体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