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诉讼档案归档力度,提高法院诉讼档案归档率。按照省高院相关文件要求,烈山区法院对诉讼卷宗进行诉讼档案归档通报制度,避免年底出现大量诉讼卷宗集中归档的情况。也是院办公室为更好贯彻“日积、周理、月归、季检”的档案管理八字要求制定的新举措。
去年11月份,该院对年8月底之前结案的诉讼卷宗归档情况进行了清查,发现超期未归现象较严重。档案室按照院党组要求,制定归档任务量,每月发布一次通报,并且每日对前一日归档数量进行统计催归。按照归档质效情况纳入书记员年底考核,并与业务庭负责人绩效直接挂钩。对未能按计划完成归档且未说明合理原由的部门,上报院长办公会并进行通报批评。为完成归档任务,全体业务庭干警积极配合,加班加点,截至本月,诉讼卷宗归档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为筑牢档案实体管理基础,院党组注重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将档案工作同审判业务工作同步伐、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书记员也从超期催归转变成主动归档,形成均衡归档常态机制。同时不断提高诉讼档案信息化水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进一步增强诉讼档案的查全率,为档案深度利用打下坚持基础。
诉讼档案是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真实记录,是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凭证,更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保障条件。通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烈山区法院诉讼档案归档率,促进烈山区法院档案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
文/图张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