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指导,促进淮北市两级法院商事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7月10日下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商事案件发回重审、改判评析会,各县区法院分管院领导、庭室负责人及两级法院商事法官参加会议。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春杰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上,通报了年上半年度商事案件发改情况,对发改案件呈现的新特点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针对性阐释,一、二审法官针对34件发改典型案件进行充分沟通,着重对法律适用等问题深入分析研讨,进一步统一了两级法院对案件审理的认识。在听取与会人员交流讨论后,杨春杰副院长针对下一步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持续抓好案件审判质效。提高一、二审案件质量是降低发改率的关键所在,院庭长要切实履行好审判监督、审判管理职责,对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采取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商事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二是要加强审判业务的学习培训。想要提高案件质量,要从提高民商事法官的业务素养和司法能力水平入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驾驭民商事案件的水平和能力。三是要完善业务交流机制。两级法官要加强业务交流,实现沟通指导的针对性、经常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将疑难案件讨论和典型案例讲评纳入到专业法官会议内容;充分运用发改案件的分析、讲评和业务学习的方式,统一全市法院在同类型案件处理上的裁判尺度。四是要不断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水平。首先,要有责任意识,要把法律文书的质量提高到案件质量和公正执法的高度来认识。其次,要强化裁判文书的格式要求,规范法律文书整体结构。最后,要加强裁判文书中对证据的分析认证和事实认定,裁判文书要尽量全面客观地反映案件诉讼活动的过程与全貌,说理部分要与认定的事实相对应并准确适用法律。五是要加强调解。继续强化调解意识,规范调解活动,提高调解水平。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上诉率、发改率的逐步降低和案件质量的稳步提高。总结二审中化解矛盾的经验,充分利用一审调解资源,通过上下两级法院联动实现调解结案。(淮北中院民二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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