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医院原*委书记、院长(正处级)金玉莲因受贿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法院当庭宣判,依法判处金玉莲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已退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年至年,被告人金玉莲担任医院(原名“医院”)*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承建工程项目、采购医疗设备、销售药品、支付货款、结算工程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1万元(含23.8万元购物卡)、欧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玉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万元、欧元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金玉莲到案后如实供述、真诚悔罪、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综上情节,淮北中院做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金玉莲当庭表示不上诉。
觉得有用别忘了点“在看”!
推荐阅读HOTNEWS?武汉-淮北-青岛通高铁?省发改委回复了!
?濉溪镇招20人,高中、大专学历即可报名!
?下个周末,世界各地人民将齐聚淮北!
?淮北公积金提取可以网上办理了!但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