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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29 23:20:0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水平,决定在安徽全省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

 总体要求

集中力量解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和经营秩序等方面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力打造百姓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精致城管,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提高城市居民的满意度。

 主要任务 (一)市容秩序提升行动

1.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


  持续开展农贸市场、大型商场、校园、医院等周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区域,高速铁路、城市出入口等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持续整治,推进城市管理上台阶。

2.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


  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加快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增量违法建设,着力形成防控和治理违法建设长效机制。集中力量拆除重点区域违法建设。

3.开展人行道和自行车道集中整治。


  规范人行道、自行车道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指示引导牌,清理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泊位。规范人行道、自行车道车辆停放,加大对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着力解决停车乱问题。

4.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


  重点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网点、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与管理,合理设置便民早餐点、夜市等经营疏导点,倡导入室经营。

5.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


  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布点规划和管理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加强对违规户外广告的行*处罚,依法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确保户外广告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二)环境卫生提升行动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力争年底前50%以上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配套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以及终端处置等设施。

2.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年新开工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垃圾处理重点项目13个,建成垃圾处理项目4个,力争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吨/日。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及中办回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整改任务。

3.构建建筑垃圾处置体系。


  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实施建筑垃圾预处理,推进消纳场所及资源化实施建设。按照“就地处理、就近回用、最大限度降低运输成本”的原则,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4.强化城市保洁。


  完善道路扬尘污染防控机制,全面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提高吸尘、冲洗作业比例,增加洒水频次。持续抓好建筑施工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加大行*处罚力度,配合做好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防治工作。

(三)便民服务提升行动

1.开展城镇公共厕所提升行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统筹推进城市、农村、景区公共厕所提升改造,按照“优化布局、提升标准、改进服务”要求,着力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

2.推进停车便利化。


  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加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推进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合理划定,因地制宜增加停车泊位数量;推动停车智能化管理,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规范停车经营服务。

3.完善便民服务设施。


  坚持源头治理,规划、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动,着力补齐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短板。搭建“城管服务超市”、城管岗亭等便民服务平台,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困难,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合理设置报刊亭、公交候车亭、餐点(车)、移动公厕等设施。

4.加强市*园林设施维护升级。


  强化市*设施维护管养,加强破损道路、照明设施、环卫设施修复及城市易涝点整治,确保居民生活方便、出行安全。统筹推进主次道路管线入地改造。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强化园林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功能。

(四)规范文明执法提升行动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加快城管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进程,健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制定城管执法行为规程,推动执法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提升行动,推进“”工作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开展城管执法技能大比武和典型案件评选活动,建立城管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强化执法装备,积极协调解决执法人员身份待遇问题,提高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联动。


  建立相关管理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行*管理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厘清职责边界,完善工作流程,健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探索“城管+公安”、“城管+律师”、“城管+法庭”司法保障模式。

四是加强行*处罚权集中行使。


  各级城管、住建、规划、房地产、公积金等部门要积极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精神,确保住建领域行*处罚权集中行使全面执行到位,并做好行*监管与行*处罚的衔接。要有序推进环境保护、工商、公安交通、水务、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部分行*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工作。

(五)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一是推动智慧城管建设。


  启动省级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制定《安徽省智慧城管建设导则》。依托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智慧城管工作试点,实现城市管理智慧化升级,对城市管理问题实时监控、智能感知、精准调度、快速处置。

二是推进运营管理市场化专业化。


  鼓励各地采用*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专业化城市管理和服务运营商,打包管理市*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业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三是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


  畅通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完善群众有奖举报、市民义务监督员、志愿者文明劝导等制度。建立社区*组织、社居委、业委会、专业企业“四位一体”的基层城市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城市管理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有机结合。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多城同创”。

四是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制度。


  进一步整合和共享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明确城市管理责任划分,完善城市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以数字城管平台为依托、对相关责任主体城市管理问题指挥调度和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优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在有条件的市县倡导推行路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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