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市*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及时调整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后每人每月增资13元,标准为元/人/月,自年7月1日起执行。
据统计,本次共为名遗属提高生活困难补助金,市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协调财*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确保在9月10日前连同9月份遗属补助金一起发放到位。
(淮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守明通讯员毕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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