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长的21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关于阜阳市太和县绿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兰亭园小区以下问题需要帮住,第一个产权问题反应到县领导不给我们解决,开发商欺骗业主70年产权变50年产权,第一份和同签的是70年的,到去办房产证时合同给我们换成50年的,开发商严重欺骗消费者。还有以下问题开发商没有一件解决的,第一,天然气答应的7月份给全部通气到现在都没有安装,第二自行车棚也没有安装,第三车库也没有投入使用,第四小区卫生没人打扫,电瓶车汽车乱停乱放没人管理,最东边的臭水沟都不填天天散发恶臭,第五兴怀苑的房产证到现在都没有给办理。第六整个小区没有一件消防设施。希望以上问题领导重视下帮我们解决。
答复意见:
阜阳市人民*府办公室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太和兰亭苑小区土地出让年限、天然气开户、消防验收、车库等问题,市*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太和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太和兰亭园小区年开工建设,前期工程建设顺利,年在建设6号楼时因和公路局家属院产生纠纷停工,年8月恢复建设,因此造成延期交付。1.土地出让年限问题:土地使用证出让年限为综合50年,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填写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2.燃气开通问题:前期因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迟缓,燃气管道施工无法进行,现一期主管道已施工完毕,二期正在施工,正在协调分表的安装,安装好后就可以开通燃气。3.车棚问题:自行车棚已于年7月份安装好投入使用。4.消防问题:有关消防问题,已向消防部门报批,提出整改方案,目前正就整改进行方案报批。5.物业管理问题:由于曲水楼(新楼)不是集中交付,而是分散交付,急用房的来一个交一户,导致管理难度加大。太和县房产局已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约谈,责成其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停放。6.兴怀苑办证问题:因兴怀苑和曲水苑为二期工程,曲水苑建设延缓,导致无法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7.车位问题:地下车库因设施还在建设中,暂不能对业主开放。建成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业主开放。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太和县房产局联系。联系人:王成*联系
能不能管一下我们小区晚上的广场舞,每天晚上七点到十点准时有噪声污染,请问这样的小区管理合格吗?噪音污染到底谁来管?
答复意见:
阜阳市人民*府办公室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颍泉区万霖骏都小区每晚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市*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颍泉区*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万霖骏都小区晚间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颍泉区城管执法人员与该小区广场舞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其在晚间跳舞时,跳舞场地应在离居民区较远的位置,且将音量控制在合理分贝。同时,执法人员责令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的巡查、对噪音扰民的行为及时制止。年9月8日晚,执法人员于前去万霖骏都小区复查,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下一步,颍泉区城管执法局将安排人员定时定岗对该区域加强夜间巡查力度,确保周边环境安静和谐。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颍泉区城管执法局联系。联系人:赵登联系
年8月安徽省人民*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目前淮北市各楼盘均不支持皖北煤电集团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帮助解决,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淮北市各楼盘不支持皖北煤电集团住房公积金”问题,淮北市*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针对皖北集团公司职工(孟纯洁)反映的“淮北市各楼盘均不支持皖北煤电集团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及时主动联系了该职工了解其诉求,并于“皇家花园”开发商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皇家花园”10#楼正在认筹阶段,还未取得《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计在年10开盘。该职工在9月10日刚刚交了认筹金,还不具备贷款条件。开发商已承诺在取得《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及时与我中心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邓姗姗联系,联系-。承办单位:淮北市人民*府年9月19日
元一集团开发的宿州市公园道一号小区年购买的,快五年了,都没有办理房产证,到宿州不动产中心咨询相关情况,也没有任何消息,到底什么原因到现在也不办理不动产证,望领导给予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咨询宿州公园道一号小区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问题,市*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国土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与您本人联系,您是该项目一期6号楼购房户。经查,宿州市公园道一号项目为宿州元一公园道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至今未向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6号楼商品房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它类型登记”。如您需要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应在开发公司对您的商品房首次登记后,产权交易双方持相关资料向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宿州市人民*府年9月19日
我是宿州市孔庄安置房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从年开工建设直到现在未能完成交付,市房管局及市城投公司共支付给代建单位五亿多万元了,几年来代建单位一直不能按时支付我们施工单位工程款,所以拖的我们无法正常完成,我们多次向主管部门及市分管领导反应至今没得到任何解决方案,也未追求代建单位安徽枫华置业公司责任,我们认为职能部门没做到对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该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职责,导致代建公司任意支配和挪做它用的主要原因,*府给出的工程价格代建单位还从中压扣我们施工单位的价并且合同签订的按实结算从来不算。并且还上建管部门压制我们,不付钱也要责令我们把项目完成,至今也不办理招标程序,我们现在连到市*府反应的权利也没有了。恳请李省长能够给予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宿州市孔庄安置房项目相关问题,市*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孔庄安置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万㎡,总投资额约7.6亿元,已完成投资额约6.15亿元。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市城投公司已按施工进度足额拨付施工单位工程款5.04亿元。您所在的孔庄安置区二标段施工单位于年进驻施工。按照代建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约定该标段总投资额暂定1.42亿元,主体施工完成后,付至已完工程量80%工程款。截止今年7月份,代建企业已按比例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项目建设期间,代建企业与具体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产生经济纠纷,市*府职能部门已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目前代建企业与您基本达成协议。下一步,市房管局等部门将继续督促双方共同履行协议,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剩余工程量施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宿州市人民*府年9月19日
有话想对安徽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点击人民网安徽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