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公积金案件的执行程序,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5月6日下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艳带队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解决住房公积金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王艳副局长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淑梅进行会谈,双方就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和协商。张淑梅副主任表示,目前,公积金的冻结、划拨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因*策和公积金的特殊性等原因,法院只有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时才能进行划拨;二是因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系统中无轮候冻结操作选项,导致无法进行轮候冻结操作;三是对于划拨符合销户条件的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必须一次性划拨全部账户存款。
王艳副局长希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在当前的*策条件下积极协助法院办理冻结、划拨事项。经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双方达成多项有利于法院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共识:一是在法院要求协助划拨符合提取条件的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时,审核的要求将宽松于个人;二是对无法通过系统操作进行轮候冻结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采取书面登记办法,以保障轮候冻结法院的执行;三是对住房公积金存款大于案件执行标的但又必须一次性全部划拨的问题,由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扣划。
此次沟通协调,有利于促进淮北两级法院涉住房公积金案件的执行。下一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更充分的以联动机制为平台,加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对接,推动两级法院涉公积金案件的执行不断向纵深发展。(候勤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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